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將大樓停車位對外出租營業,應於事前向稽徵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如將大樓停車位對外出租營業,應於事前向稽徵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並課徵營業稅,以免受罰。
該局指出,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若基於守望相助由住戶組織成立,無對外營業情形,可免辦營業登記,其向住戶所收管理費,應免徵營業稅;另大樓停車位,如僅供該住戶停車使用,並由管理委員會按年、按季或按月收取停車管理費,也免徵營業稅。但大樓停車場若是提供停車服務予住戶以外之車主使用,且依其使用情形按次或計時收取停車費用者,核屬銷售勞務範圍,大樓管理委員會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該局呼籲,大樓停車位對外出租供他人使用,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並依規定報繳營業稅,如果因一時疏忽未辦營業登記,擅自營業,經稽徵機關查獲者,除補徵營業稅外,還會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或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罰,營業人不可不慎。
(聯絡人:文山稽徵所楊股長;電話2234-3833分機800)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會計事務所『宏吉記帳士事務所』您最專業的選擇!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事務所.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師事務所.外帳.記帳.報稅.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申請公司.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營業登記.申請行號.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登記.行號登記.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設立.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設行號.設籍課稅.申請統一發票.申請免用發票.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稅務記帳

如果您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區域遇到會計及稅務的問題,請一定要給宏吉一個機會,讓我們能夠服務您。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