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用,已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最新消息, 稅務訊息 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用,已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列報其本 […] 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用,已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