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應就實際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如經稽徵機關發函輔導補報補繳,即應依限誠實補報繳,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未依實際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經國稅局通知輔導補申報及補繳稅款者 […]

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應就實際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如經稽徵機關發函輔導補報補繳,即應依限誠實補報繳,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