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重複申報扶養其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案件,由實際照顧生活起居之人列報扶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離婚夫妻重複申報扶養其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案件,應由離婚夫妻雙方協議,協議未果者,則由實際照 […]

離婚夫妻重複申報扶養其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案件,由實際照顧生活起居之人列報扶養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