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自107年7月起應取得載有其統一編號之公用事業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7年7月起,營業人繳納承租房屋之公用事業費用,應取具載有其名稱、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營業人應取具載有其名稱、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公用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即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請營業人用戶於現階段輔導期間內向公用事業申請於統一發票正確登載買受人名義。
該局進一步說明,107年6月以前營業人承租房屋取得以出租人名義開立之公用事業統一發票,該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仍得比照財政部78年9月9日台財稅第780276657號函釋及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但書規定,有10年之申報扣抵期間。
該局呼籲,營業人如有上述情形,請儘速向公用事業辦理買受人名義變更,俾利後續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聯絡人:南港稽徵所曾股長;電話2783-3151分機300)

熱忱服務、企業首選,嚴謹的服務需求請交給專業的團隊—『宏吉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大台北地區最具代表性的會計事務所,提供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等地會計事務服務。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稅務記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設行號.設籍課稅.申請統一發票.申請免用發票. .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設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事務所.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師事務所.外帳.記帳.報稅.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申請公司.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營業登記.申請行號.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登記.行號登記.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申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設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創業.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

 

如果您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區域遇到會計及稅務的問題,請一定要給宏吉一個機會,讓我們能夠服務您。

返回頂端